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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公告 海南省琼海市万泉镇原新市乡政府大院房地产(万泉房地产)

拍卖公告 海南省琼海市万泉镇原新市乡政府大院房地产(万泉房地产)

受委托,本公司定于近期公开拍卖以下标的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标的概况
标的名称:海南省琼海市万泉镇原新市乡政府大院房地产(以下简称“万泉房地产”)。
该标的位于海南省琼海市万泉镇原新市乡政府大院,权利类型及用途以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实际现状为准。占地面积、建筑面积、宗地界线、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具体情况,以拍卖标的现状和登记信息、测绘资料为准。

二、拍卖时间及地点
拍卖时间:以正式拍卖文件通知为准。
拍卖地点:以正式拍卖文件通知为准。

三、标的展示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,标的按现状展示,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,了解标的区位、权属、使用现状、建筑物状况及相关配套情况。展示期间接受咨询,但不对标的作任何瑕疵担保。

四、竞买登记
有意竞买者,请于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,并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。保证金到账后,方可取得竞买资格。逾期不予办理。

五、竞买须知

  1. 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进行,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说明、宣传、评价、数据等,仅供竞买人参考,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。
  2. 标的面积、用途、权属、规划、过户条件及相关税费等,以不动产登记机构、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权机关核定为准。
  3. 竞买人应在参拍前自行核实标的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状况、抵押、查封、租赁、占用、欠费、规划限制、过户要求等。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,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瑕疵。
  4. 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须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、拍卖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,并按约定办理权属转移、交接等手续。因政策或登记等原因产生的风险及费用,按国家规定或公告约定承担。
  5. 若因委托方要求、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拍卖中止、撤回或变更,拍卖人将按规定处理,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。

六、特别提示
该标的位于海南省琼海市万泉镇,具备海南自贸港区域区位特点,适合有意在海南省琼海区域进行仓库、门店、经营性场所、文创、文旅配套、办公或整体运营开发的投资者关注。标的实际情况及投资价值,请竞买人自行判断,谨慎竞买认为合适的单位或个人应自行评估风险后决定是否参拍。对于权属过户、规划用途变更、补办手续等事项,请事前向琼海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确认。
竞买人需特别注意:本标的为“原新市乡政府大院”性质房地产,历史沿革较为特殊,后续使用及开发应遵守国有资产、土地管理、城乡规划以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规定和要求。

七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[请填写联系电话]
联系人:[请填写联系人]
联系地址:[请填写联系地址]
拍卖公司:[请填写拍卖公司名称]

八、公告发布媒介
本公告同步在[请填写发布媒介或网站]发布。

特此公告。

[请填写拍卖公司名称]
[请填写公告日期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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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4:3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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